爱是什么?
叔叔从床底下发现正躲在里面发抖的她,当时他半张脸都溅满鲜血,却很优雅又温柔地问她:“嘿,小姑娘,我叫潘恩,你叫什么名字?”
当时的她被一场残忍的屠戮吓懵了头,听见有好听的声音传来,也不敢回答,只睁着大大的眼睛,满满地都是恐惧。
后来,见她死活不肯爬出来,叔叔掀开了床,将她抱起来夹在腋下,看起来一点都不会照顾人,她疼得哭出来,结果他以为她怕他,像在开玩笑又像在威胁地对她说:“再哭,就把你毒哑。”
这样,她才安静了,以至于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很安静,即使她知道了潘恩是来救她的,她也很少和他说话,一般饿惨了想吃东西,会扯他的衣角说:“叔叔,饿。”
他们说,这个女孩就跟一块木头一样,小猫小狗都知道回应,为什么她总是一言不发,沉默得跟个要死了的老人一般?
潘恩牵着她的手,去了好多城市,因为他的职业,总是有很多陌生的叔叔和阿姨举着枪找过来。有一次,她不小心中了一枪,潘恩送她去了没挂牌的诊所,以为她要死了,还问她:“要不要,叔叔给你定个粉色的小棺材?”
这是她的第一次对他发火,一听到他恶劣的话,就举起手掌用力地给了他一巴掌,当然这一巴掌轻得跟挠痒痒一般,潘恩不仅没有生气,还很开心地扬起眉毛,握着她的小手说:“小沐岚,原来不是木头!”
他不是会照顾人的,沐岚跟着他长到六岁,才问她要不要给你买奶粉?
那个时候的沐岚已经分得清子弹的口径了,可是她还没有去上学,因为政府已经判定她死亡,所以她是个黑户,想要听课的时候,只能让叔叔在教室里装个监听器,然后她在另一头跟着孩子们一起学习。
本来,她以为她要和他相依为命一辈子,但叔叔和一个女人离开了。
沐岚头次觉得爱这种东西很可怕,她拉着叔叔不让他走,但叔叔拉着一个男孩给她说拜托了,小沐岚帮我照顾好他。
“qiao”,又或者,“jo。”
小男孩说他叫乔,他讨厌叔叔和她。
他好漂亮,让幼小的沐岚都找不到词语形容。每天早上起床,他要人绑头发,她便虔诚的,像是他的一个信徒一般,站在凳子上,手颤抖着摸上如丝绸一般的金发,她说:“像金子一样。”
乔不屑地发出一声嗤笑,然后转身将她推倒在地,“你弄疼我了。”
他怕疼啊?她也怕啊,子弹射入身体的时候,仿佛能夺取人的心跳声,她望着他一个劲地道歉,他固执地环手,他让我原谅你也行,亲吻我的脚吧。
这明明是羞辱,可是她不明白,只呆呆地看着男孩,从睡袍下伸出一只玉足,莹莹地发着光,跟商店里买的珠宝一样,又或者他的才是无价之物。
她真的凑过去,亲吻,跟蜻蜓点水一般。
他的足感到一阵黏湿,等发现她做了什么的时候,先是害羞再是恼怒,一脚又将她踢翻在地。
“滚!”他厌恶地看着她,“没有我的命令不能靠近我!”
沐岚摔倒在地上时,背被划了一道口子,但是都没有心里更疼了。乔不喜欢她,弟弟不喜欢她,她委屈抱着手,不敢看他,怯生生地留下一道可怜的背影,走出了屋。
接下来的日子,沐岚都成了乔的奴隶,虽然她认为她是他的姐姐。
乔长开了,变得更美了。原先认识沐岚的人,无论男女,都不自觉地被他吸引住,他们拉着她问:“他真的是你的弟弟吗?还是妹妹?”
“他是乔。”沐岚地固执地回答着,但晚上伺候桥洗澡的时候,又隐隐地渴望有有一股纽带,将她和乔紧紧地联系在一起。
虽然她知道,那是永远不可能的,即使她认认真真地按照叔叔的嘱咐将乔当亲弟弟对待,但他很少叫自己的名字更别说姐姐了。
沐岚用叔叔的钱给他买了好多新衣服,但没钱了,沐岚便也开始打工,先从最底层的洗碗工做起,钱太少了就去当黑帮的打手,当作肉盾冲在最前面,受了伤回来的时候,穿着叔叔的笨拙大衣将身体盖起来,站在别墅的底层从下面仰视着乔,他总干干净净的,身上不沾一丝尘埃。
在辛苦的兼职路上,沐岚认识了一个男孩,他跟着爸爸偷渡过来,晒得哟嘿的皮肤,身体像只强壮的小豹子,笑起来标准的八颗牙齿齐齐的,跟小太阳一般。
他照顾她,像是父兄,比她大个两岁,却懂得女孩的难处,每次下班晚了会送她回家,路过宠物店的时候还买了一只兔子。
“像你。”阿枫指着圆乎乎的兔子,“你就跟她一样胆小。”
因为担心死了,乔没人照顾,所以行动的时候,她过于的小心翼翼,总被前辈和伙伴们嘲笑。
“谢谢!”沐岚眼睛亮亮地看着男孩,第一次收到了除了叔叔之外异性的礼物,迫不及待地要去抱兔子,结果手势没做好,小兔子从她的怀里露出了半个屁股,朝着阿枫看起来特别滑稽。